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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哦, 我知道了, ”莫忆儿随身携带的水壶中已经装满了水, 可现在算上她和小绒球, 这里一共有十六个人, 这些水是远远不够的, 手中动作不停, 愁思涌上了心头, 几吶部落如此贫瘠, 在这里根本找不到空心树, 想要做水壶也不可能的, 最终, 她只能找出几颗生津止渴的草药混在水壶中, 若是谁渴的不行了, 就喝上一小口,
老人见莫忆儿过了这好半天还不急着赶路, 气就不打一处來, 可他现在也沒有办法对付莫忆儿, 只能忍住,
五个女人, 十四双简易的鞋子, 他们用了两个小时左右才缝制完成, 大一些的是老人和男人的, 小一些的是女人, 还有几双缩小版是孩子们的, 莫忆儿沒有因为他们被女人们抱着就不给他们做鞋子, 这一路很长, 女人一直抱着他们也会累, 给他们做鞋子, 无疑是鼓励他们走路的行为,
她把鞋子一一分发给大家, 加玛比其他人机灵一些, 看看手中的简易兽皮鞋子, 再看看莫忆儿脚上套着的东西, 便明白了, “莫忆儿, 你这是给我们做的, ”
“是的, 这个是鞋子, 穿在脚上走路会舒服许多, 否则这么长的路, 你们的脚可要受罪了, ”莫忆儿淡笑着, 还要亲手为加玛的孩子把鞋子穿上,
加玛的孩子也是河旱的孩子, 具体年龄不详, 但比部落其他几个孩子成熟一些, 虽然身高差不太多, 但他就会给人这样的感觉, 他挡住莫忆儿为他穿鞋子的手, 面色微红:“我, 我先洗洗脚, 别弄脏了这么好看的兽皮, ”
“好, 你先去洗, ”莫忆儿对他笑, 他的脸更红了, 莫忆儿记得, 刚穿越來这里的时候, 这里的人脸皮不是很‘厚’, 在众人面前做羞人的事儿都毫不顾忌, 这么现在这么爱害羞了, 真是个可爱的孩子,
以往, 几吶部落的人是不会舍得用水去洗脚的, 别说洗脚, 就是洗脸也不知道多久才有一次, 灰尘和他们黝黑的皮肤混在一起, 倒是看不出來有多脏, 因为缺水, 他们很少流汗, 所以味道少一些, 否则大热天的, 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,
最后, 女人和小孩子都洗了脚, 高高兴兴的把鞋子穿上, 两个男人和老人们就沒那么讲究了, 但看他们对鞋子小心翼翼的样子, 也是很欢喜,
只有不想离开的那个老人, 脸色很差, 他沒有因为莫忆儿给他做鞋子而感激, 相反, 他觉得莫忆儿太败家了, 他在男人的背上, 当然不用走, 根本不能理解其他人的辛苦,
重新启程, 族人们的脚步轻快许多, 因为部落贫穷, 他们根本沒带什么东西, 所以也不存在负重走路, 几个小孩子跳下阿母的怀抱嚷嚷着要自己走, 女人们便笑着放他们在身边, 牵着他们的手, 他们兴奋的嘻嘻哈哈, 边走边低头看自己的鞋子, 欢声笑语充斥着整个赶路的队伍, 就连百无聊赖的小绒球, 眼中也有了一丝笑意,
他觉得很骄傲, 他看中的女人, 一直这么与众不同, 给这么多人带來了幸福和欢乐,
傍晚, 他们在一片土丘中停下, 莫忆儿宣布, 他们今夜就在这里过夜, 两个男人心中颇为不赞同, 土丘附近也许会有猛兽出沒, 不太安全, 可是, 看看强大的小绒球, 他们沒有反对,